广州市轻工高级技工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
1.项目名称:广州市轻工高级技工学校第一届全国技能大赛设备配件、耗材采购项目
2.费用最高限额:人民币 15.6万元。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供货、实施和验收工作。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 (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若分公司响应: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响应的授权书);
2.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能开具与所销售货物清单一致的货物销售发票。
三、投标文件注意事项
1.所有投标文件(除特殊规格的图纸等外)应按A4规格制作。
2.投标文件数量: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3.投标文件的任何涂改或修正,必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4.投标文件封面标明“正本”或 “副本”,并在招标文件标注的地方签字或盖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正本、副本可一起封装。
5.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6.拒绝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
(1)未按要求密封的;
(2)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
7.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责任。
四、评标与定标
1.如投标报名的单位资格审查合格少于3家,则重新接受报名及进行资格预审。
2.中标人资格的确定:广州市轻工高级技工学校评标小组确定。
五、取消投标资格约定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招标人可以取消其投标和中标资格。
1.提供虚假资料和信息,或不能兑现投标承诺。
2.已破产、停业清理,或已成为宣告破产诉讼的主体。
3.已被认定犯有专业行为方面的罪行,或被证明犯有严重专业渎职罪。
4.没有履行有关纳税人的义务。
5.申请人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欺诈行为。
六、招标时间、方式、地点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0月26日至2020年11年2日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_QI4r0puIEet-Y-v0tKNiQ (提取码:8fpn )
3.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20年11月2日09:00--12:00
4.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中路272号4号楼4103总务处
5.联系人及电话:杨老师 020-32446309
6.项目答疑联系人及电话: 张老师 13826177710
七、招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由招标人免费提供招标文件,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人须承担与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不分担任何类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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