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有关工作部署,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在“十四五”期间实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为进一步扩大我省非遗传承人群培训范围,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落实广东省传统工艺振兴行动计划,广州市轻工技师学院特开展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2022年雕刻研修班,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轻工技师学院2022年雕刻研修班服务项目
二、服务期、服务内容与最高限价
1)服务期:签订合同至2022年12月31日
2)服务内容:
序号 | 时间进度 | 主要服务内容 |
1 | 7月15日前 | 对省内非遗传承人群进行研修需求问卷调研。 |
2 | 7月20日前 | 完成活动方案的制定,包含防疫防控措施、开班仪式、课程设计等的活动策划。 |
3 | 7月30日前 | 完成活动前期准备工作,包含宣传物料及培训所需物资进行设计、制作、印刷;协助实训场地落实,对学习设备进行检查检修。 |
4 | 8月上旬 | 筹备学习物资,整理学习耗材,准备开班。 |
5 | 8月-9月 | 1、 按计划开展2022年雕刻研修班,辅助进行班级管理工作,实操场地管理,保障学习计划顺利进行; 2、 课程拍摄、花絮拍摄、视频制作;学员作品及展品拍摄、学习过程图片资料排版美化设计制作成册。 |
6 | 9月-10月 | 按计划开展结业答辩、结业作品展,制作宣传及展览展示活动物料,协调场地申报及布置安排,保障活动顺利进行。 |
3)最高限价:人民币14.5万元。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能力和经验,且有固定的经营、服务人员,能提供良好的服务支持。
2)投标人应具有较强的项目组织和管理能力;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3)投标人要求具备教育培训或技术服务项目的经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国家相关职能部门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资料(需每页盖章并装订成册)
1. 投标人提交资料一览表(附件1)、投标报名申请表(附件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原件。须每页盖章,并按照顺序装订成册。
2.投标技术资料,格式投标人自定,也可以参考附件格式。包括(但不限于此内容):与本项目有关的商务服务能力、服务方案;服务时间计划;服务保障方案等。
3.投标报价表(附件3),加盖公章并单独装袋密封。
六、投标事项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 7月 4日至2022年 7月8日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广州市轻工技师学院网站
3.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7 月 11日10:00-12:00
4.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中路272号广州市轻工技师学院校门口(疫情期间不得进入校园,请通知联系人到校门口接收)。
5.联系人及电话:杨老师,020-32446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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